省经信厅对集团公司省级食盐储备工作进行检查
日期:2019-05-07 作者: 本站编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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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26日,湖北省经信厅轻纺处处长黄敏鸿、四级调研员陈萍,省轻工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田宗华一行,检查了集团公司所属武汉、黄冈、十堰、襄阳、宜昌、恩施和运销公司等7个单位(以下简称承储单位)省级食盐储备情况。


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重点查看了各承储单位省级储备食盐的储备数量、仓储设施、储备制度落实及出入库台账等方面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承储单位按照《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了省级食盐储备任务,机构健全、分工明细、责任到人,建立了制度流程,制定了省级储备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但也存在储备库自动化作业水平较低、仓储条件较差、储备盐轮换不及时等问题。


黄敏鸿处长对集团公司省级食盐储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建立省级食盐储备是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关键一环。各承储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储备盐计划。他要求,要抓紧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适当增加投入,努力提升储备库自动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要用好政策,根据市场销售需要科学组织储备盐轮换,缩短轮换周期、规范补库工作;要积极争取政策,根据人工成本、仓储费、资金占用利息等费用上涨情况,做好调研测算,为省政府制定下一轮省级储备盐补贴标准提供依据。


集团公司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处负责人、销售公司总经理周鹏程等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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