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神羽禽业有限公司违规购进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一案获法院强制执行
日期:2016-06-03 作者: 本站编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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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8日,荆门市盐务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荆门市神羽禽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违规购进“蓝天三晶”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9.4吨。我局依法对该企业的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6月5日举行了听证会。6月18日,我局向荆门市神羽禽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购进的盐产品9.4吨,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荆门市神羽禽业有限公司在法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也未主动履行。经我局依法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


  2016年3月10日,我局依法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8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对申请人湖北省荆门市盐务管理局要求被执行人荆门市神羽禽业有限公司履行没收盐产品9.4吨(盐产品折价金额为7595.2元)、缴纳罚款10000元及加处罚款10000元的义务的申请事项准予强制执行。并于6月1日将罚没款共计27595.2元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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