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盐务管理局收缴472袋假冒食盐
日期: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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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至17日,十堰市盐务管理局盐政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城区几家卤制品店和干货批发店存在使用或经销工业盐假冒小袋食用盐现象,并当场收缴假冒小袋盐472袋,无碘盐假冒食用盐200斤。
为巩固全省盐业市场大检查工作成效,进一步维护盐业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市民餐桌上的食盐安全,市盐务局再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盐业市场专项检查,着力为品种盐销售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市盐务局牵头,携同城区分局、郧阳区盐务局、郧西县盐务局等盐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专班,深入乡镇和城区结合部及边远乡村商店进行检查。
16日上午,检查组在张湾西城经济开发区河口检查中,查获工业盐假冒小袋食用盐321袋。17日上午,检查组又在黄龙小峡查获假冒小袋盐151袋,下午在十堰老街查获200斤无碘盐。据经营店主反映,此假冒工业盐是由十堰老街经升干菜批发部马某送来的,盐政执法人员追根溯源寻找马某,马某闻讯不知去向,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市盐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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