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衔接”平台助推盐业刑事案件办理
日期: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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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荆州市盐务局、工商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10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安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了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席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范苇副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她在回顾前段工作中,对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开展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荆州市刘佬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工业盐制作食品一案给予充分肯定。她介绍,2015年3月以来,刘佬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生产腌制食品时违法使用工业用盐代替食用盐进行加工,被市盐务局当场查获,现场查获工业盐4吨(分别为湖南省津市众兴有限公司高级精制盐3.35吨、湖北长舟生产的高级精制盐1.15吨)。按照荆州市”两法衔接“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盐务局将案件报市”两法衔接“平台。市检察院遂督办沙市区院向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介入此案,要求其与盐业部门共同执法。在初步掌握案情后,迅速监督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移送该案件线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日前,该案已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予以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