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鄂盐司工〔2014〕8号文件要求,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上报了106名申报困难补助的职工名单,集团公司工会办公室经认真审核,充分尊重各单位提出的初步意见,本着重单据、重病情、重职工本人的原则,提交了100名困难职工名单经集团公司党政办公会研究通过,下发了23.9万元的运销企业困难职工补助款,切实发挥了救助款的解难作用,充分体现了集团公司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