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检查组对武汉、咸宁等5家分公司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日期:2015-06-16 作者: 本站编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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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至10日,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汪起海带领下,审计部部长李实谦、纪委监察室李峻等组成集团公司第二检查组,先后赴武汉、咸宁、黄冈、黄石、鄂州等5家市州分公司及所属的黄陂、嘉鱼、蕲春、大冶等4家县市分公司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个单位,召开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讲明检查的目的、内容与要求,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带队领导与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工作人员现场对各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检查,最后进行集中反馈,如实指出查找的问题,并就问题的整改提出原则与要求。

通过此次检查,使各单位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有了清醒认识,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与理解,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全面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积极整改问题,对其他县市分公司的检查再作部署安排,在今后的执行中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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