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湖北云鹤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公告第二号
日期: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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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北云鹤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经理实行经营业绩目标考核管理。
一、商贸公司资产及人员状况
(1)注册资本:2000万元
(2)流动资金:2000万元
(3)人员及用工成本情况:现有职工9人(含经理),薪酬及福利支出120万元/年。
(4)办公地点: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301、303室。
二、商贸公司经理聘期及薪酬
商贸公司经理实行聘任制,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聘期两年。
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不转关系。正式聘用时办理调动手续,转关系。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商贸公司经理实行年薪制,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具体制定及考核办法按照《湖北省盐业总公司分子公司负责人年薪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及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经营业绩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
(1)利润总额目标值:160万元(含职工薪酬),权重60分;
(2)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6%,权重20分;
(3)营业收入目标值:3000万元,权重20分。
上述考核指标值适用于试用期。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于应聘者实地考察商贸公司时发布。应聘商贸公司经理职位者,应视同接受本公告之全部内容条件约束。
2、本公告由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