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云鹤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采用现场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现场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武汉市汉阳区红建村特1号汉阳1889项目房屋租赁使用权招租,拟诚邀潜在的承租方前来竞价。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本招租项目为武汉市汉阳区红建村特1号汉阳1889项目房屋租赁使用权,招租面积合计1780.92㎡,房屋所有权人为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湖北云鹤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房屋现为闲置状态。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含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交易条件
1.租赁面积:本次招租商铺出租面积约为1780.92㎡(详见汉阳1889项目房屋使租权招租清单),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租赁期限:5年(含装修免租期),合同到期后须重新参与竞标,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2—6个月。如竞租人承租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装修免租期最高不超过2个月;600平方米(含)以下装修免租期最高不超过4个月;900平方米(含)以下装修免租期最高不超过5个月;900平方米以上装修免租期最高不超过6个月。装修免租期并不免除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公共费用。承租方完全理解招租方同意给予装修免租期,是基于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能够得到全部履行的合理预期,因此承租方完全同意,如果双方的租赁关系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则承租方应就其实际享受的装修免租期向招租方作出相应补偿,具体计算公式为: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的补偿金=免租期月数×计租期首期年租金÷12×(1—租赁关系实际存续的年限÷本合同约定的计租期)。
4.租赁用途:意向承租方拟经营品牌、业态及装修风格必须符合招租方规定的业态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超市、服装店等),在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禁止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宗教活动场所、殡葬用品。
5.租赁底价:详见《汉阳1889项目房屋使租权招租清单》。
6.物业管理费:按照商铺的建筑面积×4元/月的标准,随租金同步收取。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须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提前十日支付房屋租金。因租赁市场低迷及商铺人流量稀少,合同期内租金不予递增。
8.租赁押金:按首期年租金月平租金1倍计算,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招租方指定账户支付,若承租方违约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9.装修押金: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进场实施房屋装修前10天,须向招租方支付装修押金,按月租金3倍计算。该笔费用待承租方装修结束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30日后,承租方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待招租方审核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0.结果公示:竞租会议结束后,招租人在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将竞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需实地踏勘的,由招租方组织踏勘(联系人:张曼:13517257986)
五、招租方式
本次租赁确定的原则是整体承租优先,在无人整体承租时,按照承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之和的大小顺序依次排序进行竞租,商铺租赁使用权将在湖北盐业集团公司网站公开挂牌,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只有一个单位或自然人报名竞租的,直接由该单位或自然人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金额获得该项目的租赁权,具体以招租人书面通知为准)。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报名单位,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发布网站: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网址: http://hbsalt.com.cn//
发布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7日
六、租赁流程及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到湖北云鹤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每间商铺2000元,按承租商铺数量足额缴纳(以挂牌截止2025年6月17日16:00前到达为准),竞租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湖北云鹤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徐家棚支行
竞租保证金交纳账号:3202006119200258348
2.竞租会议举行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
3.竞租会议举行地点:武汉市汉阳区红建村特1号汉阳1889项目5栋15湖北云鹤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
4.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须认可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招租方案》,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指定账户。
5.合同到期终止时,意向承租方缴清相关费用,并办理移交手续退场后,招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招租方委托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出租标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应自行对出租房屋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招租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重要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对招租方案有疑问,须在报名登记前与招租方取得联系,否则视为无异议。
2.意向承租方获得房屋使用权后不得在租赁期内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不得设置使用权抵押登记或融资借贷;
3.房屋安全责任自交付时起由招租方转移到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4.承租方如在租赁期间发生重大经营风险、重大法律诉讼、破产重组、吸收合并、营业执照变更等重要事项时须及时通知招租方,如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化解经营风险责任。
5.为便于承租方引流,招租方将夹河路商铺门前场地提供给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合理使用,合同期满后,改造后的场地及设施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应负责该场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湖北云鹤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