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市、州盐务管理局(分公司):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为配合搞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现将开展此次活动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今年5月15日是我国第15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一年一度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是宣传食盐专营、树立盐业形象、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的有利时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地宣传活动。 二、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与卫生、教育、新闻、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密切合作,共同组织好此次宣传活动。 三、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活动方案,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宣传主题与重点,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拓展宣传范围与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进行重点宣传,注意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广泛动员群众共同参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要通过“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使群众进一步加深对碘缺乏危害、食用合格碘盐的好处和科学使用碘盐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可及性。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报省盐务局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